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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温馨提醒

Updated: 2023-03-07

特别提醒

注:凡申请出国境(公务或因私)的管理学院学生,请务必提前向我院外事秘书联系报备或申请。

外事秘书/台港澳事务专办员陈老师,嘉庚1号楼320办公室,电话:2182872,邮箱:kellychan19515@xmu.edu.cn


1.线上交流指线上参加国际会议、交流项目等,请提前至少20天申报。

2.因公事务如参加会议、学术交流、科研合作、交流交换项目等,请提前至少一个月报批;因公赴台请提前至少40天。

3.因私指旅游、探亲、服兵役等,请提前至少一周申报。

4.学生通常持因私证件,极个别项目才持因公证件(我院目前暂无此类学生)。出国境证件及签证/签注学生需自行办理,请自行预留安排好证件办理时间。

5.本科生出国(境)五星期以上,需在教务系统(jw.xmu.edu.cn)办理保留学籍,研究生出国(境)满6个月,予以保留学籍,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回国(境)后应在研究生系统提交到校单办理恢复学籍申请。

6.学生出国(境)审批未完成前,不得私自离境。请申报人预留申报时间,注意申报时限,及时跟踪所提报的流程进度,务必在出国境前完成审批!不予事后补报!

7.审批完成后,不得肆意变更任意已获批事项。学生拟申请住宿费超标、提前回国、延期回国、变更日期、变更路线、取消行程等相关事宜,请提前至少一个月联系学院外事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获批后,方建议预订酒店住宿、航班机票等,切勿因尚未获批的行程,产生额外费用,否则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