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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陈亦梅 | 发布时间:2025-03-01

研究生各班级: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现将管理学院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专项奖学金共7项。

本次将评选的专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

专项奖学金申报名额的分配办法

专项奖学金按照评奖条件进行申报,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申报名额见附件2。

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成绩优异,研究生入学以来无不合格课程;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年度具有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以上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5.积极参加活动出勤:参评学年硕士一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2次,或每年4次,硕士二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1次或每年2次,集体活动以研究生团总支考勤记录为准;

6.硕士一年级学生秋季学期对第(四)点、硕士三年级学生春季学期对第(五)点不做要求。博士生对第(五)点不做要求。

详见附件6:《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二)各班级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各班级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3,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等详见附件4。学院将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推荐。

2.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本次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

专项奖学金因差额评选,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3日17点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提交至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纸质版请以班级为单位在3月4日21:50-22:10间于海韵学生公寓鹭银海超市库迪咖啡旁就餐区提交。

如有疑问请联系陈老师:2187129、 chenyimei@xmu.edu.cn,或研究生会组织部王同学:15347990153。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说明

1.班级在提交候选人材料到研究生会组织部之前,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以免漏报

2.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详见附件5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且不在管理学院递补。

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5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可以参评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学校通知原文: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厦门大学学生处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