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际交流项目

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于2027年春季学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编辑者:陈婉莉 | 发布时间:2026-09-22

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与香港大学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学院拟从在读本科生中选派1名优秀学生于2027春季学期赴香港大学交流学习。有关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 GPA ≥3.5;雅思 ≥6.5 或 托福 ≥95(申请时需提供有效相关英文证明);

3. 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5. 于交流院校免交学费,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申请材料

1.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

3. 中文成绩单;

4. 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

1.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于202692917:30报送申请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1)纸质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院系推荐意见一栏外,其余部分提报前均需完成相应签字《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需监护人签字中文成绩单相应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嘉庚1号楼320办公室老师处,咨询电话:2182872

2如上材料扫描后,PDF电子版发送至kellychan19515@xmu.edu.cn 。邮件主题命名:院际项目-中国香港大学2027年春季学期交换项目申报材料+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姓名《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姓名中文成绩单+姓名”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姓名

2.香港大学将在收到我院提名名单后启动选拔流程,并通知入选者办理与项目相关的各项手续。

四、特别提醒

1. 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2. 入选后,非不可抗力因素随意退出项目的,今后将不再具有出境交流资格。

3. 项目入选后,如需因故变动交流项目(包括提前出发、提前终止、退出、延期)的同学,请下载并填写好附件4: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境外交流项目变更申请书提交至学院嘉一320陈老师处

4. 如被录取,请自行办理证件及签注事宜,预留安排好证件办理时间,并于出境前至少40天联系学院台港澳秘书陈老师办理学生出国(境)报备手续,联系电话2182872,邮箱kellychan19515@xmu.edu.cn,流程参照https://sm.xmu.edu.cn/en/info/1507/3998.htm,学生出国(境)审批完成前,不得私自离境;审批完成后,不得无故随意变更已获批事项,如有任何变更事宜,请提前至少一个月联系学院台港澳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同意。




学院国际发展与国际认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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