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管理学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厦门春华集团有限公司在管理学院设立“春华集团”奖学金。根据《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结合设奖方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管理学院“春华集团”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奖励名额及金额
1.评奖对象:管理学院市场学系、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
参评年级(各系) | 奖学金金额 | 名额分配(各系) | 金额(元) |
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 | 3000元/名 | 每年每年级3个 | 2*3*3000=18000 |
博士研究生二、三、四年级 | 3000元/名 | 每年每年级3个 | 3*3*3000=27000 |
二、参评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研究生参评年度具有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以上或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5.积极参加活动出勤:参评学年硕士二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1次或每年2次,集体活动以研究生团总支考勤记录为准。
硕士三年级学生春季学期对第5点不做要求;博士生对第5点不做要求。
6.参评年度受到校级行政处分(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受到学院(含学院团委)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7.适龄男生在参评年度内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8.参评年度内学生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其余研究生参评条件及标准参照《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执行。
三、评审程序
参评学生如实提交电子版《“春华集团”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名单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初选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并报送设奖方。
四、相关说明
1.本办法参评年度指通知发布日期前12个月内;
2.在评审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 同一学年内不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其他院级奖学金兼得。
4.本办法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春华集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姓名-硕/博-年级-专业-2026年“春华集团”奖学金申请表。
(二)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表(附件2,需在计分表内各sheet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不加分)。
请班长将本班申请人计分表的计分sheet汇总至一个表格中,命名:硕/博-年级-专业-2026年“春华集团”奖学金总计分表。
(三)材料汇总要求: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所有电子版材料后,汇总至班长处,由班长统一提交。文件夹命名为:硕/博-年级-专业-2026年“春华集团”奖学金申请材料
六、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请班长于4月10日12:00前,将本班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发送至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yjxj@xm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截止时间过后不接收任何材料的更改与补交(应签未签等未走完流程的材料,不计入分数核算)。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吴同学:13959967549,或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7129;E-mail:chenyimei@xmu.edu.cn。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