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生工作处(部)《关于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学院2026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名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执行;
2.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奖项具体评奖办法详见附件5。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按照团总支奖评部的通知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专项奖学金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周二)中午12:00;
其余奖学金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11日(周三)中午12:00。
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班级要认真总结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奖学金的影响力。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