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级: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5年研究生燕宝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 《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 《厦门大学燕宝奖学金评审办法》
3.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二、参评对象和评选名额
(一)参评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和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3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用名额)
三、评审程序
1.学校面向各院系发布评奖通知,各院系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2.申报者如实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供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送交所在院系审核;
3.各院系组织评奖委员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奖材料汇总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送交学校燕宝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5.学校发放燕宝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 参评人选应符合附件1中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选条件;
2. 燕宝奖学金可与国家奖学金、其他校级奖学金(当学年度三大奖除外)等校内评选的奖学金兼得。即如获得本奖项,则不可参评2025-2026学年三大奖(2026年校庆期间评选);
3. 在校学生可连年申请本奖,但往年获奖学生已申报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4.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 凡在处分解除前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 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需在子表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材料: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汇总表等)。
特别提醒:各项材料需严格按附件模板填写,不要修改表格样式,不要删减内容;每个同学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应打包在以本人名字命名的文件夹内。
六、截止时间
1.电子版材料提交时间: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电子版材料于2025年12月21日(周日)下午18:00前打包发到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5年研究生燕宝奖学金申请”;涉及到评奖所需的证明、成果等均以本通知发布日期为止,否则为无效。
2.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班级负责人收集检查后,于2025年12月22日(周一)晚20:00-20:20将本班纸质材料统一交到海韵8号楼鹭银海超市就餐区。届时会有研究生会组织部同学收取。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吴同学:13959967549,或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7129;E-mail:chenyimei@xmu.edu.cn。
附学校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8422.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