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生工作处(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学院2025年下半年“宏信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三、四年级的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及奖励金额
宏信奖学金:5名,每名奖励6000元。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3.《厦门大学宏信奖学金评审办法(2024年9月修订)》
三、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按照团总支奖评部的通知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截止提交时间:
9月19日(周五)晚上22:00;
为不影响整个学校评审进度,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结束后,各班级要认真总结奖学金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提出相关的工作建议。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奖学金的影响力。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