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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编辑者:陈亦梅 | 发布时间:2025-08-26

研究生各班级/党支部/学生组织:

厦门大学2025-2026学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学院相关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评优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4级以上(含2024级)的在学硕士生和博士生(正常学制内),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其中,硕博连读学生在博士第一年可以以硕士生资格与原班级的同学一起参评。

二、评选名额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17人、67人和17人,为可参评人数的2%、8%、2%。“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各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6“优秀学生干部”可由各班级、党支部、学院研究生学生组织(党建办、团总支、学生宣传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生会)推荐人选,最终获奖名单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三、评选要求

(一)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年度志愿服务统计日期以通知发布当天截止

(二)“优秀学生干部”需要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二)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三)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五)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六)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七)考虑到个别班级/集体名额可能存在空缺,因此各班级/集体在推荐人选时,在申请人符合相应奖项条件的前提下,无论班级/集体有无该奖项名额、名额多少,均可推荐,但推荐的时候必须排序。

(八)各班需对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开展班级民主投票,“不同意”和“弃权”占投票总人数比例达 1/3 者,不考虑推荐授予“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其中,“投票总人数”需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3 )。

五、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单位推荐。“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以参评职位所在集体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单位需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以适当形式(可根据计分表情况或集体投票等形式)组织2/3以上学生对申请人进行推荐排序。申请人(实践证明或志愿时长、其他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学工系统)将电子版申请表发给推荐单位负责人,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统一打包发送申请材料;

(三)学院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发布拟推荐学生名单,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完成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

(四)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六、材料提交

本次荣誉称号申请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申请荣誉称号者(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需提交附件7、附件8、附件9(需在子表中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奖学金加分自测表(填写完附件11自测系统后导出);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者需提交附件7、附件8、附件10;对于优秀三好学生名额不足1名的班级,在班内推选出优秀三好学生1名候选人后,也需提交上述材料,以便学院奖评委员会在评定奖项时作参考。

请各班级/党支部/学生组织负责人,将申请人的证明材料以及汇总后的附件7、附件8、附件9、附件10、奖学金加分自测表统一打包,并于2025年8月31日(周日)下午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院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年级+班级/党支部/学生组织名称+评奖评优汇总表”。

请各位负责人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完毕所有材料,逾期不候。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荣誉称号评选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吴同学:13959967549,或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7129;E-mail:chenyimei@xmu.edu.com。

附:学校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242.htm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