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5年“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选通知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25-06-06

研究生各班级:

       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2025年“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奖励名额及金额

      1.评奖对象:管理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项等级

金额(元)

名额分配(名)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30000

3(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博士研究生2)

3(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硕士研究生2)

二等奖

20000

9(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博士研究生7)

9(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硕士研究生7)

三等奖

10000

16(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博士研究生12)

15(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硕士研究生11)

单项奖 (5名)

10000

5(科创竞赛类、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类各若干名,其中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的学生获奖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实际报名人选情况评定)

备注1:根据设奖方要求,会计学系、财务学系、财会院的学生获奖人数总和不少于70%。具体获奖名额分配由学院奖评委员会裁定。

备注2:单项奖设置科创竞赛类、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类三项,研究生该三项评选的计分标准参考《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参评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年度具有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以上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5.积极参加活动出勤:参评学年硕士一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2次,或每年4次,硕士二年级学生每半年出勤1次或每年2次,集体活动以研究生团总支考勤记录为准。

硕士一年级学生秋季学期对第4点、硕士三年级学生春季学期对第5点不做要求。博士生对第5点不做要求。

      6.参评年度受到校级行政处分(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受到学院(含学院团委)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7.适龄男生在参评年度内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8.参评年度内学生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其余研究生参评条件及标准参照《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评审程序

      参评学生如实提交电子版《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计分表(附证明材料截图)》及奖学金加分自测表,由研究生会组织部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名单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初选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并报送设奖方。

      四、相关说明

      1.本通知所指参评年度指通知发布日期前12个月内;

      2.在评审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同一学年内不与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其他院级奖学金兼得。同一学历在学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安踏奖学金。

      4.参评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的计分项目时间段均为同一学历入学以来至评奖通知发布日。一二三等奖及单项奖可同时申报,但不可兼得。

      5.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由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评审阶段仅需提供电子版申请材料,最终获奖的同学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即可。

      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各班涉及评奖所需申请表、计分表、自测表(详见附件包)的电子版于2025年6月8日下午18:00前(超时不可补交,请注意提交时间)打包发到研究生会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博/硕**级**班级2025年安踏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

      如有任何有关此次奖学金参评的问题,请联系研究生会组织部王同学:15347990153,或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7129。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