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管理学院2025年艺峰奖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刘颖 | 发布时间:2025-05-21


为鼓励管理学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拓展国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管理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厦门大学1981级校友杨月容女士、管理学院原院长沈艺峰教授指导的部分学术研究生和厦门大学EMBA读书会部分会员共同捐资在管理学院设立“艺峰奖学基金”。根据《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7月修订)》、《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412月修订)》的规定,结合设奖方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艺峰奖学基金”评奖实施细则并开展评奖工作。

二、评奖对象、奖励名额及金额

1.评奖对象:参评年度内,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年奖励68名学生,每人奖励金额1万元。

三、评奖条件

1.爱国爱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3.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夏季学期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研究生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本科生参评年度具有志愿服务时长20小时以上及社会实践活动经历;研究生参评年度具有志愿服务时长3小时以上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5.符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7月修订)》或《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实施细则(2024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四、评奖程序

1.发布通知: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艺峰奖学基金”项目的申请通知;

2.提交材料:申请学生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

3.汇总初审: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国际事务办公室共同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筛选,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规定;

4.评奖方式:艺峰奖学基金评奖委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日常表现、交流成果、家庭经济等各方面因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名单;

5.公示:奖励名单在管理学院内公示三天,如有异议,由评奖委员会对异义部分进行复核,形成最后确定名单;

6.颁奖: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艺峰奖学基金”的颁奖仪式。

五、材料提交

(一)本科生(具体以奖评部通知为准)

1.电子版《艺峰奖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电子版《艺峰奖学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3.国际项目的学习报告、会议报告、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

4.志愿服务工时截图(2024521-2025521日);

5.社会实践证明(2024521-2025521日);

6.教务系统成绩截图(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夏季学期与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

7.兵役截图(仅男生)。

以上材料请各班班长于5261200前提交奖评部,所有个人材料请按照“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汇总表请按照“班级+汇总表”命名。

(二)研究生

1.电子版《艺峰奖学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国际项目的学习报告、会议报告、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

3.志愿服务工时截图或社会实践证明(2024521-2025521日);

4. 教务系统成绩截图(入学以来)。

以上材料请于5261200前发送到组织部邮箱(glxyjzxj@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姓名-/****班级-2025年艺峰奖学金申请”。

六、相关说明

1.本项目的参评年度指通知发布日期前12个月内,即2024521-2025521日;

2.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在参评年度内,已获得校院两级其他奖学金累计两万元(含)以上的学生,不再作为本项目的奖励对象;

4.本评奖实施细则由艺峰奖学基金评奖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5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