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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生“04企管思启”奖学金、“林杉”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者:刘颖 | 发布时间:2025-04-11

本科各班级:

2025年本科生“04企管思启”奖学金、“林杉”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奖励名额及金额

(一)“04企管思启”奖学金

1.评奖对象:管理学院每年专业分流时录取到企业管理系的本科生(大二)

2.奖励名额及金额:每年2人,每人5000元。

(二)“林杉”奖学金

1.评奖对象: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二至四年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会计学系二至四年级每班2名,每人5000元。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参评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自强不息,积极进取,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不诚信行为采取一票否决制;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年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其中“04企管思启”奖学金要求分流成绩(前四个学期,含小学期)在企业管理系工商、人力专业排名各前30%,在此范围内学校通过困难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如有多个特殊困难学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评定。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年度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参评年度完成至少一次校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须提供相关证明;

6.参评年度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其中大二出勤不得少于3次,大三、大四出勤不得少于2次;

7.参评年度受到校级行政处分(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者,受到学院(含学院团委)及以上通报批评者取消参评资格;

8.上学期获得过2024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4年港澳及华侨奖学金,本学期获得过2025年校庆奖学金、2025年比亚迪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参评此次“04企管思启”奖学金、“林杉”奖学金,且“04企管思启”奖学金与“林杉”奖学金,两项不可兼得;

9.适龄男生在参评年度内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10.参评年度内学生所在学生宿舍在学校组织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与卫生检查工作被通报为不合格宿舍的取消其“04企管思启”奖学金、“林杉”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参评年度的综合素质考核量化评定分数组成,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四、评审程序

(一)“04企管思启”奖学金:

专业分流前(前四个学期,含小学期)在企业管理系排名前30%学生,在此范围内学校通过困难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如有多个特殊困难学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评定。系办公室公布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无有异议后确定受奖励资格名单。

(二)“林杉”奖学金:
 
参评学生如实提交电子版《林杉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截图,由奖评部汇总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名单至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初选名单在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名单并报送设奖方。

五、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本次评奖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1. 相应奖学金的申请表;

2. 相应奖学金的汇总表;

3. 成绩截图(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及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4. 申请人志愿工时截图(以志愿汇上的工时为准);

5. 兵役截图(仅男生)

6. 民主评议截图投票截图等)以及《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

7. 校、院团委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或是学院课程安排的小学期实习、毕业实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8. 困难认定截图(若有)

个人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414日,具体要求以奖评部通知为准。

六、相关说明

1.参评年度系参评前的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即参评年度注册日至下一学年注册日前一日(以校历为准)。

2.在评审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