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专业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申请材料评审
(一)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专家组审核
材料审核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外语水平满分值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150分、综合素质满分值150分。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24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记入考核总成绩。
二、考核
(一)考核时间
4月10日前
(二)考核形式
现场面试(笔试+面试)
(三)考核内容
(1)考核主要内容为外语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写作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考核包括笔试、分组面试和主导师面试三个部分。考核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30%+分组面试成绩*65%+主导师面试成绩。
①笔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等。
②分组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水平10%,综合素质和能力90%。中心成立若干面试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由5名及以上本专业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分组面试时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10分钟左右为PPT汇报,主要讲述博士生阶段研究计划。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英文交流能力、学术兴趣、研究潜力等方面。
③主导师面试:满分5分。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100%。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1.考生最终总成绩=复试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体检
考生须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三)不予录取的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主导师面试成绩为0分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2186775
电子邮箱:mpacc@xmu.edu.cn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一407
五、其他事项
若国家和学校出台新的博士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