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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和程序的说明

编辑者: | 发布时间:2016-03-15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课程进修班

结业学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必备资格:a、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截止到资格审查日);

b、在有CN刊号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内容与管理类相关);

2、时间:一年一次,3月份。

二、水平考试

1、必备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学员方可参加每年5月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2、考试科目:1)英语水平考试(2)工商管理综合考试

三、导师选择与论文的撰写

通过水平考试的课程班学员向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申请撰写硕士论文,确定论文选题后,按要求选择导师。学员论文撰写由企管系安排必要的指导。

四、学位答辩申请:
1、必备资格:通过水平考试;通过课程班核心课程考试,已获结业证(其中管理学、企业战略、企业理财学、市场营销四门核心课程需70分以上,其余课程60分以上),已选导师且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正稿的撰写。

2、申请时间:一年两次,即3月份一次,9月份一次。

五、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学员提交论文初稿,由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安排盲审、查重,参加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组织的硕士论文答辩。

六、硕士学位授予

申请学员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及硕士论文答辩,经厦门大学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厦门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几点说明:

 1、课程班成绩4年内有效(从资格审查开始算):即学员需在4年内通过二门统考课程考试;

2、答辩申请5年内有效(从资格审查时开始算);

3、硕士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费用另算,按照厦门大学有关收费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