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请和审批流程
申请和审批流程为:
申请者对照《厦门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招收条件→符合招收条件者可自行联系合作导师→按《厦门大学博士后进站材料一览表》要求准备进站材料→流动站审核、完成相关签字、盖章→学校博管办审核→学校分管副校长审批→省公务员局审批→返回批件到学校博管办→博管办通知申请者来校报到。
二、关于系统自动短信
学校在中国博士后网办公系统上将申请者材料提交给省公务员局时,申请者将收到一条自动短信,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请申请者忽略。学校将统一提交申请者的纸质材料。
省公务员局在中国博士后网办公系统上审批同意申请者进站后,申请者将收到一条自动短信通知允许进站。但申请者需等收到学校正式通知后方可来校报到。正式通知将发送到申请者在系统中填写的邮箱(不推荐使用gmail邮箱)。
u 学校资助类博士后需办理如下事项:
三、关于户口
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可在报到后将户口转入厦门大学集体户。需要转户口的博士后,应在“中国博士后网”“进站申请”中,“户口迁移”选项应选“是”,并准确填写户口迁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公安分局大学路派出所(原户口为厦大学生户的申请者,也应选“是”,将户口迁移进教工集体户)。
待福建省公务员局审批同意进站后,将为已填写迁户信息的博士后出具户口迁移的“介绍信”,外地迁本市人员另有一张《调动人员登记表》。报到后,博士后可按“博士后落户流程流程图”(附后)办理落户手续。
四、关于档案
人事处网络审批通过后,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应将档案保管单位告知博管办并索取调档函,向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应届毕业生档案一般由学生管理部门管理、在职人员档案一般由人事管理部门管理)申请转档。档案到校方能起薪。
档案需通过机要渠道送达,地址:厦门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请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 博士后档案”)。
五、关于党组织关系
学校资助类博士后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厦门大学。首先:向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申请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去向写“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其次:报到后持介绍信到厦门大学颂恩楼15楼组织部,将组织部开具的回执交给博士后流动站联系人转交学院党务秘书。
六、关于博士后公寓
由于博士后公寓房源有限,学校仅为学校资助类博士后提供博士后公寓。报到后,可凭报到单领取博士后公寓。未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的可享受学校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
七、博管办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大学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人事处博士会管理办公室
电话:0592-218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