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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生龚琪镁、王乐平拟作退学处理公告

编辑者:石云 | 发布时间:2026-09-21

龚琪镁同学(学号17420242200590)、王乐平同学(学号17420242200654),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26年修订)》第七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之(三),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拟进行退学处理。

由于上述两位同学未按程序自行办理退学,现由学院向学校报送退学申请,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联系石老师,邮箱:shiyun@xmu.edu.cn。超期未回复,视同为退学处理无异议。

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