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审核,拟认定2025届管理学院毕业班420人创新实践学分以及1人创新学分抵校选学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日-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办公室反映,电话0592-2186009,邮箱:shiyun@xmu.edu.cn,名单见附件。
说明:创新实践学分数和成绩等级对应关系如下:0-1学分为F,2学分为D, 3学分为C,4学分为B,5学分及以上为A。
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202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