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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术学位)

编辑者:夏艳辉 | 发布时间:2026-03-20

为做好我单位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

专业代码(方向)

专业名称(方向)

学位类型

学习方式

统考名额

少民骨干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031会计学系

120201

会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9

1

0

032企业管理系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12

1

0

032企业管理系

1202Z3

创业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0

0

034管理科学系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全日制

9

0

0

034管理科学系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0

0

0

035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120203

旅游管理

学术学位

全日制

2

0

0

036财务学系

1202Z1

财务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5

0

0

037市场学系

1202Z2

市场营销学

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0

0

              说明:以上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最终计划分配情况调整。

二、复试分数线

院系所

专业代码(方向)

专业名称(方向)

政治(综合)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031会计学系

120201

会计学

45

45

80

80

370

032企业管理系

120202

企业管理

45

45

80

80

348

032企业管理系

1202Z3

创业学

45

45

80

80

340

034管理科学系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45

45

80

80

380

034管理科学系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45

45

80

80

340

035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120203

旅游管理

45

45

80

80

340

036财务学系

1202Z1

财务学

45

45

80

80

349

037市场学系

1202Z2

市场营销学

45

45

80

80

340

              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要求不低于266分。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审查:

1.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下载区下载)。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等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入学前取得)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告知书。

注意: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系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各系应当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派人外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3.复试方式:笔试,面试

4.复试时间:2026324-25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拟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不予录取情况。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复试笔试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应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于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以寄出时间为准),体检报告日期3个月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2186226(会计学系)2182875(企业管理系和市场学系)2180923(管理科学系和旅游与酒店管理系)2182675(财务学系)。

投诉举报电话:管理学院0592-2189270,招生与考试办公室0592-2188888

八、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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