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两岸暨港澳青年互学互鉴、交流交心,我校将继续选派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于2026年春季学期赴台港澳地区交流学习。
一、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及学院可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对象:
香港院校:本科二、三年级
台湾院校:本科二、三年级,硕士二年级
2. 交流期限:一学期
3. 申请条件:专业成绩、英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
4. 费用说明:
学费: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住宿费、膳食费:自费
5. 在台港澳地区相关院校的选课计划需先报原所在院系审批
6. 交流结束取得成绩单后可以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转换学分
三、选拔方式
1.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2)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交流期间生活费及其它费用。
2.选拔方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所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我院报名,我院经过筛选并向学校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我院应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
(3)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送至学校台港澳办。校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合格者将参加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联合组织的面试。
四、校内申请材料
1. 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
3. 校内成绩单(含GPA,成绩排名部分需教秘签字) ;
4. 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
5. 承诺书(联系外事秘书)。
五、申请截止时间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于2025年9月23日17:30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1.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厦门大学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除学院台港澳事务秘书备案一栏外,其余部分提报前均需完成相应签字)、中文成绩单(含教秘签字的专业排名) 及相应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嘉庚1号楼320办公室陈老师处,咨询电话:2182872。
2.如上材料扫描后,PDF电子版发送至kellychan19515@xmu.edu.cn 。邮件主题命名:“校际项目-2026年春季学期厦门大学赴台港澳地区交换项目(第一批)申报材料+申请院校+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姓名”、“《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姓名”、“中文成绩单+姓名”、“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姓名”。
六、特别提醒
1. 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相关出入境证件;
2. 交换生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3. 在交流院校的住宿费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4. 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5. 申请者请务必认真阅读交流院校相关信息,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6. 入选后,非不可抗力因素随意退出项目的,今后将不再具有出境交流资格;
7. 交流结束后需按要求提交返校材料,否则不予发放成绩单;
8. 如被录取,请于出境前至少40天联系院台港澳事务秘书陈老师办理学生出境报备手续,联系电话2182872,邮箱kellychan19515@xmu.edu.cn,学生出境审批未完成前,不得私自离境;审批完成后,不得无故随意变更已获批事项,如有任何变更事宜,请提前至少一个月联系学院台港澳事务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同意。
学院国际发展与国际认证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