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同学们体验港澳高校的多元文化环境,促进校际间人才培养及交流合作,我校将继续选派交换生于2025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地区相关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现将项目选拔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香港大学
学校介绍:
香港大学是中国香港的一所综合性国际化公立研究型大学,有亚洲“常春藤”之称。秉承“明德格物”的校训,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高等教育机构。采用英语教学,学术研究与欧美国家教育对接,以培养“全人教育”为理念,多元化地培养学生个人素质、思维和整合信息的能力。香港大学以医学、商科、人文、政法等领域见长,在经济、金融、会计、生物医学、牙医、教育学、人文学科、法学、语言学、政治学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展现出较强科研实力。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17位,居香港高校的榜首。
交换生名额:
10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2名
香港科技大学
学校介绍:
香港科技大学是中国香港第一所研究型大学,该校以科技和商业管理为主、人文及社会科学并重,尤以商科和工科见长,在物理、工程、工商管理、生物科学及生物技术、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取得显著成就。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47位。
交换生名额:
2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
香港理工大学
学校介绍:
香港理工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公立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中国香港第一所由政府资助、提供工科教育的院校。科研以应用为本,强调教育、科研及知识转移应以贡献社会为目标。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57位。
交换生名额:
2名/秋季学期,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会计系可多推荐1名)
香港浸会大学
学校介绍:
香港浸会大学,为香港八所重点公立大学之一,是一所立足国际的研究型博雅大学和文理型综合大学,以人文艺术学科见长,浸大传理学院久负盛名。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252位。
交换生名额:
2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
澳门大学
学校介绍:
澳门大学是一所国际化综合性公立大学,秉承“仁、义、礼、知、信”的校训,具有独特的教学模式和住宿式书院系统,是澳门首间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授予“教育功绩勋章”的高等院校。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245位。
交换生名额:
3名/学年(仅秋季派出),每个院系可推荐1名
(更多项目信息请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对象:本科二、三年级,澳城大硕博生也可报名
2. 交流期限:一学期(仅在名额有余的情况下允许申请交换期限延长至一学年)
3. 申请条件:专业成绩、英语水平优秀(详见附件)
4. 费用说明:
学费:免缴交流院校的学费,但需正常缴纳原属学校的学费
住宿费、膳食费:自费
5. 在港澳地区相关院校的选课计划需先报原所在院系审批
6. 交流结束取得成绩单后可以按照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相关规定转换学分
三、选拔方式
1.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若申请在大四下学期赴外交换,须自行承担可能存在延毕的风险。
(2)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良好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3)愿意到各交流院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承担往返旅费、交流期间生活费及其它费用。
2.选拔办法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所在学院/研究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报名,各学院/研究院经过筛选并向学校台港澳办提交推荐名单,台港澳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各学院应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
(3)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送至学校台港澳办。校台港澳办进行初步审核,材料合格者将参加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联合组织的面试。
四、校内申请材料
1. 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2.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
3. 校内成绩单(含GPA,成绩排名部分需教秘签字) ;
4. 相关语言水平能力证明。
五、申请截止时间
请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于2025年3月11日11:30前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资格:
1.纸质版(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厦门大学学生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除学院台港澳事务秘书备案一栏外,其余部分提报前均需完成相应签字)、中文成绩单(含教秘签字的专业排名) 及相应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学院嘉庚1号楼320办公室陈老师处,咨询电话:2182872。
2.如上材料扫描后,PDF电子版发送至kellychan19515@xmu.edu.cn 。邮件主题命名:“校际项目-2025年秋季学期厦门大学赴港澳地区交换生项目申报材料+申请院校+姓名”,邮件附件命名:“《厦门大学学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姓名”、“《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同意书》+姓名”、“中文成绩单+姓名”、“英语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姓名”。
六、特别提醒
1. 有意参加交流项目的同学,请尽早办理港澳通行证;
2. 欲报名有语言成绩要求的交换项目的同学,请确认满足相关成绩要求(优先考虑已取得相应语言证明的同学);
3. 所有入选学生均需我校校方正式提名,请同学们勿私自联系境外高校负责人报名;
4. 在交流院校的住宿费自付,交换生派出之前需按学校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5. 应自觉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原则上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擅自提早返回,否则将无法取得交流成绩单并需承担相应后果;
6. 如被录取,请于出境前至少40天联系院台港澳事务秘书陈老师办理学生出境报备手续,联系电话2182872,邮箱kellychan19515@xmu.edu.cn,学生出境审批未完成前,不得私自离境;审批完成后,不得无故随意变更已获批事项,如有任何变更事宜,请提前至少一个月联系学院台港澳事务秘书,通过学校OA系统请示报告流程进行申报,获得相关部门同意。
学院国际发展与国际认证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